警方催淚彈誤中消防車發生衝突 消防處:同事無被處分或「照肺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1/04 18:42

最後更新: 2019/11/04 19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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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早前在中區發射催淚彈而誤中消防車,陳慶勇表示,雖然雙方言語上有誤會及發生過推撞,但雙方現場溝通後便解決。(警方fb圖片)

反修例風波持續,上周六(2日)港島區多處發生衝突,其中一名消防員在中區因不滿警方的催淚彈射中消防車。消防處表示,該名消防員受到進入駕駛艙的催淚煙影響,隨後下車向現場警員表達不滿,雖然雙方言語上有誤會及發生過推撞,但雙方現場溝通後便解決。

消防處副消防總長(總部)陳慶勇表示,當日(2日)下午6時15分,調派一輛消防車處理港鐵中環站C出口的一宗一級火警,車輛及主管到逹現場後,隨即進入站內處理,而負責駕駛該輛消防車的消防員則留在車內作出後勤支援,其間遇上警方進行驅散行動,一枚催淚彈誤中消防車。

他表示,該名消防員受到進入駕駛艙的催淚煙影響,隨後下車向當時在附近執勤的警員表達不滿,雙方言語上有誤會,發生過推撞,但很快雙方現場溝通後便解決事情。消防處知悉有關事件後,隨即向上述消防員了解,明白他當時面對的困難,並確定該名消防員沒有受到傷害可以繼續執行職務。

消防處強調,一切指稱該名消防員已經受到警方拘捕、或者回局後被消防處高層照肺,甚至是紀律處分、升遷受阻的消息,全部都是捏造,與事實不符,對於有人惡意散播虛假消息,感到極遺憾。

責任編輯:陳子謙